[综]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

分卷阅读530(2 / 2)

港真,与其在蚁巢中复活、还要担心他再度被杀,还不如将尸体放进【背包】,等功成身退后再救……少了一截胳膊,总比没命好。

叶久泽手一番,爆库儿的尸体就进了【背包】。

虽知道爆库儿能活,可这尸体放【背包】还挺恶心吧唧的==

不过,能放【背包】总比背在身上强吧!

拾掇完爆库儿,那么接下来——

叶久泽举起了剑,对准了蚂蚁女王的咽喉正要狠狠刺下。恰在这时,手机跟催命符似的响起,在兜里疯狂震动着。

左右蚂蚁跑不了,先接个电话。

不过,他也不会那么傻,接电话的时间足够敌人读条了!君不见,多少反派死于读条……啊呸,他才不是反派!

于是,叶久泽二话不说给了蚂蚁女王一剑,在众蚁惊呼中扎穿了它的心脏!

“女王——”众蚁声嘶力竭咆哮。

“喂?谁啊?哦,斑爷啊!”

“诶,对对对,我在NGL怎么了?什么,别伤害蚂蚁?”

“等等,你要蚂蚁女王?”

叶久泽心里一惊:“斑爷……你要死的还是活的?”

“活的!”宇智波斑中气十足。

叶久泽:……

玩脱了==

卧槽!蚂蚁!蚂蚁女王你要挺住!坚持!不要嗝屁啊!我这就救你!

作者有话要说:PS:天生牙只可以复活一次,但是“心鼓弦”可以战复无数次【微笑(* ̄︶ ̄)】

PS:叶久泽:梅路艾姆,来,三缺一,搓麻将不?

梅路艾姆(好奇):麻将是什么?

叶久泽:这是好东西啊——

从此,梅路艾姆穿越时空来到香港,成为一代雀圣

第276章第二百七十六只狗

蓝染应该庆幸自己找的合作对象是宇智波斑,更应该庆幸宇智波斑传达给叶久泽的意思是“我需要奇美拉蚁女王”,而不是“蓝染需要奇美拉蚁女王”。

在叶久泽的固有观念里,宇智波斑为人靠谱,虽态度倨傲常用下巴看人,但品性端正言辞耿直,从不屑用卑鄙的伎俩达成自己的目的。

哪怕冒天下之大不韪,他也敢于光明正大地怼全世界。无论成败,他都当得起“英雄”两个字。

所以,即使叶久泽对奇美拉蚁的观感不佳,也会因为宇智波斑的“请求”而留下蚂蚁女王的性命。

他认为宇智波斑是个懂分寸明事理的主,对方既然想要奇美拉蚁,给他又何妨?

这不仅是看在宇智波斑的面子上,也是叶久泽对他本能的信任。

反之,若是提出“请求”的是蓝染惣右介,以他在叶久泽心目中“搞事大佬·灭世反派·戏精本精”的印象,别说交付什么本能的信任了,拖出来拍个两仪都有可能。

但,想要奇美拉蚁的人是宇智波斑……

叶久泽吐出一口浊气,提起技能刷了个“回雪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