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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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差点杀人了?

他们一定不知道,我要被这个世界抛弃了。

11月的腐国,风从海洋裹挟了大量潮湿的水汽,夜间的薄雾弥漫在这座城市里,湿冷的空气慢慢渗透着每一个角落。

亚瑟开始觉得冷,从身体到心灵,每一个角落都冷到让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亚瑟!亚瑟·哈特!”他似乎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

是个陌生的男人的声音。

回过头,亚瑟没看见任何一张熟悉的面孔,曾经在电视剧里面看到的各种各样的可怕情景都开始在他的脑海中泛起,恐惧感迅速地生长膨胀,和绝望一起支配着他的灵魂。

这里是哪里?

陌生的景象,陌生的人,还有陌生的声音喊着自己的名字。

亚瑟慌不择路地往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里钻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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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何夕扶着自己的膝盖呼出了一口浊气,连续的跑动对她的身体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她的后肋一直在疼,伴随着跑动,疼痛也在加剧。

从晚上八点半到跑到现在已经11点了,向几位路人打听也确实有人见到了穿着套头衫的金发男孩儿跑过,可是偏偏就找不到亚瑟。

喉咙喊哑了,围巾跑松了,沈何夕脱下短外套系在自己的腰上,里面穿着的打底衫早就湿透了,她用围巾随意擦了擦,又把围巾搭在了肩膀上。

路上的行人渐渐稀少,这座城市以学校出名,离着学区稍远一些的地方,就显得有些荒僻,比如现在沈何夕站着的地方。

离着中心区远了一些,魑魅魍魉也就多了起来。

独自一人的东方女孩儿,一看就觉得是未成年,自然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沈何夕察觉到了周围的不妥,挺直脊背,在走过一个垃圾箱的时候,从垃圾箱跟前的废弃自行车上拽下来的一根钢钎。

“亚瑟!”她对着每一条幽深寂静的小巷子里喊,惊起了游荡的野猫野狗,偶尔还会听到有人开窗喝骂。

又跑了一段,嗓子实在说不出话了,她抬手抹了一把脸,被汗水打湿的刘海就贴在了一边,看起来狼狈极了。

又跑了十几分钟多久,她在路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听到了奇怪的有人在争吵打架的声音。

“爱管闲事的臭小子!给我打!”

“快跑啊笨蛋!”

一大一小两个人从巷子深处冲了出来,其中一个人……很眼熟。

“亚瑟?”沈何夕哑着嗓子叫住了那个略矮的金发少年。

“cici?快跑!”亚瑟的表情在0.1秒的时间里从惊喜转为惊恐。

“卧槽。”看着两个人身后拿着棍子跑出来的三四个壮汉,沈何夕忍不住用中文骂了一句。

才几个小时的时间,熊孩子你又闯祸了。

“你脚怎么了?”沈何夕发现亚瑟的动作不太对,一把拽住他,低头看他的脚。

“鞋子丢了。”亚瑟不好意思地喃喃了一声,接着又大叫了起来,“快跑!”

趁着路口的灯光,沈何夕看见了亚瑟的脚背上有一点血迹。

“跑你妹啊!给我站着!”沈何夕吼了一声。

又烦又累又操心的一晚上,沈何夕就算是泥人也要变成怒目金刚了,何况她本来脾气就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