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任务有猫病

红玫瑰与白玫瑰(三十五)(2 / 2)

南丁的眼睛已经闪如灯泡了,皮卡皮卡地看着艾斯仿佛要穿透他的心。

“你怎么知道我想竞选风暴骑士的?大家都想当太阳骑士,我就不一样了,我从小想当的就是风暴骑士了。风暴!这名字多帅啊!可是老头子说我的头发不是蓝色的,让我去竞选大地骑士……“说到这里,小豆丁顿时蔫了。

头发?

艾斯这才注意到眼前的小南丁还是一头最常见的亚麻色短发。

想起之前周目遇见的风暴骑士都是一头骚包的蓝头发,好家伙,那还不是天生发色,是染的吗?

“那有什么,竞选成功后常年喝染发魔药不就行了?”

“……”

这亮得有些晃眼了。

“对哦!你怎么辣么聪明!”小豆丁燃起了希望与斗志,双手握拳。因为年龄小,吐字还有些不清晰。

客气了,姐,哦不,哥未来可是十二圣骑士之首的太阳骑士,你的顶头上司,应该的。

“我决定了,我要去竞选风暴骑士!谢谢你,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艾斯。艾斯·凯斯诺。”

“凯斯诺?”南丁眨眨眼,猛地反应过来:“你是公爵……唔!”

艾斯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太大声了。

“不要大声喧哗。叫我艾斯就可以了。”

南丁点头后,艾斯放开了捂着他嘴的手。

“你……你果然是来竞选太阳骑士的吗?”南丁凑近和艾斯进行男孩子间的悄悄话:“也对,你有一头超级漂亮的金发。”语气中还带着一丝嫉妒。

突然,庭院中叁叁两两交头接耳的小豆丁们更加沸腾了。

艾斯看见不远处走来几个身材高大、身穿铠甲的骑士。

为首的金发骑士能让人一眼就知道:他就是现任的十二圣骑士之首,太阳骑士利维·卡特。

关于他的信息艾斯还是艾儿时,很少听艾斯提起,唯一的一点信息还是从当时已是风暴骑士的南丁那听来的。

“艾斯的剑术堪称了得,不过还是敌不过上任太阳骑士啊。如果说你兄长还是人类范围内的最强,上任太阳骑士就是个怪物。你兄长直到上任成为太阳骑士,都没有打败过他。“

艾斯一直以为骑士都是衣着整洁、纤尘不染的。

但眼前的太阳骑士下腮长满了密集的胡渣子,铠甲还算整洁,长发却随意的扎在脑后。眉宇间似乎有点不耐烦。

艾斯评价:略带颓废痞子型的超级美强帅大叔。

每届圣骑士任期二十年,也不外乎是大叔了。

可惜了,是个人类,不在攻略目标的范围内,不然怎么也可以睡一睡。

艾斯的小心思算得啪啪响,一不小心就盯着对方出神了。

按理说庭院里的小豆丁也有上百个了,大家都犹如遇见来自m78星云的光之战士,双眼迸射出热枕而炽热的崇拜之情,统统汇聚在了年长骑士团上。这么多视线中艾斯的视线绝对算是最不热切的了,打量居多。

但两人的视线对上了。

艾斯和利维均是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