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

第二百六十章 海上生明月(1 / 2)

在范二走出小巷的时候,那位年纪轻轻的绿袍女子已经步入灰尘药铺。

当她走入其中,争芳斗艳的妇人少女,顿时黯然失色,她们面面相觑,与这位女子同处一室,她们心中的自惭形秽,油然而生。

相比范二的客客气气,这位女子就没那么平易近人了,大步走向竹帘,去往后院。

从头到尾,没有哪位药铺女子敢出声阻拦。

郑大风坐在正屋台阶上,抽着旱烟,

绿袍女子环顾四周,抬手一招,一根小板凳从厢房屋檐下瞬间出现在她身后,她坐着开始喝酒。

郑大风当然认得此人,他此次南下进入老龙城,所见第一人,就是这位名声不显的范家大小姐,范峻茂。

老龙城五大姓,符孙方侯丁。

不提地仙苻畦以及手握四把仙兵的苻家,孙家是出了名的底蕴深厚,拥有一位元婴地仙坐镇祖宅。

方家虽无元婴震慑群雄,却有两位七境武道宗师和一位八境金丹剑修,在宝瓶洲南方的山下王朝,尤其是江湖,方家拥有极大的威势,遍布各地的银庄、镖局、当铺客栈,星罗棋布,相比苻家和孙家,方家挣的是蝇头小利,走的是积少成多的路数。

侯家的顶尖战力,那拨中五境的供奉清客,不占任何优势,但是有一位离家多年的庶子,已是观湖书院的贤人,虽然那位贤人离家之后,从未返乡祭祖,但是侯家的的确确因此受益深远,每年都会派人去往观湖书院拜年。

侯家除了去往倒悬山的那艘跨洲渡船,还拥有老龙城去往北俱芦洲最多的航线,路程大多不长,从数万里到三十万里,例如北段尽头在梳水国的那条走龙道,侯家就占据了半壁江山,零零碎碎,加在一起,不容小觑。

侯家与俱芦洲南部仙家门派多有交集,经过最近两百年的苦心经营,已经在那边扶植起数个山上门派。

丁家原本差点就要从五大姓氏中除名,被一个虎视眈眈了将近百年的崛起姓氏所顶替,尤其是丁家当初惹恼了老龙城金丹第一人楚阳,也就是在登龙台结茅修行的那位,元气大伤,声势坠入谷底,

但是在这个时候,一位来自东南大洲的年轻人,改变了一切,他初次进入老龙城,十分落魄,到最后也没能在老龙城惊起半点涟漪,离开老龙城之前,仍是落魄不堪。

可在丁家几乎就要彻底衰败之际,这个年轻人及时赶到老龙城,带人带钱,为丁家力挽狂澜,到最后不过是带走了一位女子而已。

老龙城那时候才得知,年轻人竟是东南桐叶洲最大宗字头仙家的嫡传弟子,辈分奇高。

在那之后,丁家就搭上了桐叶洲这条线,这些年发展势头迅猛,隐约间有了跟孙家掰掰手腕的迹象。

唯独范家,不温不火,始终不引人注意。

家族内既无十境元婴老祖,也没有真正拿得出手的强大金丹,更没有天资卓绝的后起之秀,从来都是步步紧跟苻家,大树底下好乘凉,靠着这一层关系,勉强抱住了五大姓氏之一的头衔。

所以与范家有间隙的侯家,就敢自言范家不过是城主苻畦的一条看门狗,年复一年吃着残羹冷炙,吃不饱饿不死,历代家主都胸无大志,混吃等死。

郑大风透过烟雾,凝视着不远处一袭墨绿长袍的年轻女子,优哉游哉喝着酒。

关于此人,老头子没有细说她的根脚,只说到了老龙城,先找她,只需要打个照面即可,然后才是去跟老龙城城主苻畦商议买卖。

郑大风习惯了老头子的云遮雾绕,抽旱烟是如此,做事更是如此,所以对名为范峻茂的女子,懒得去刨根问底,当初以八境武夫境界观察范峻茂,就只是一位尚未跻身中五境的稚嫩修士,但是如今跻身九境之后,再来打量一番,郑大风发现自己当初看错了,当下范峻茂分明是金丹境的练气士。

女子只喝酒不说话。

郑大风就陪着她沉默不言,反正女子长得水灵,是他占便宜。

郑大风突然发出一连串啧啧啧,“厉害厉害,以前总觉得在老龙城,就见不到比小镇更夸张的奇人怪事,今天真是涨了见识。”

原来那个“范峻茂”在喝酒的时候,就跻身了第十境,元婴境,一举成为世俗眼中的地仙之流。

虽然她已经尽量压制破境流露出的那点蛛丝马迹,可郑大风还是抓到了一点端倪,心中惊叹不已。

确认无误了。

老头子对于此人,势在必得。

甚至说不定此人早就是老头子心目中的胜负手之一。

范峻茂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以后在老龙城,你听命于我。”

郑大风皱了皱眉头。

绿袍女子站起身,冷笑不已,然后做出一个古怪至极的动作,抬起手臂,做了一个抛掷动作,脸上笑意森严,双手朝郑大风心口轻轻一戳,缓缓道:“嗖,死啦。”

郑大风站起身,这一刻,不再是那个嬉皮笑脸的药铺掌柜。

而是与李二有过五次“求死”之战的郑大风,那个曾经在小镇门外,打死过数十位来到骊珠洞天寻找机缘的看门人。

女子微微一笑,“我现在打不过你。”

但是她很快补充道:“暂时的。”

她整个人化为丝丝缕缕的墨绿色雾气,然后瞬间冲向云霄,与那片云海融为一体。

下一刻,她坐在云海边缘,双脚悬空,轻轻晃荡起来,以至于整座云海都随之微微起伏,就像市井少女荡着秋千,她喝着酒,望向大海。

海上生明月。

观景女子的明亮眼眸之中,亦是此景。

————

拂晓时分,陈平安就已经在小院练习走桩,天地寂寥,唯有晨曦懒洋洋躺在少年的肩头。

等到金丹剑修马致推门而出,陈平安已经走桩完毕,坐在石桌旁翻看那本《剑术正经》,陈平安在练拳间隙,读书其实没有停过,既有自己沿途购买的杂书,也有当初从彩衣国郡守府邸书房“偷来”的山水游记,当然还有老秀才赠送的那本儒家入门典籍,加上跟弟子崔东山那一路相伴游历,早已知道正经二字,不是俗语所谓正儿八经的正经,而是极大的一个说法,一本书能够称为经,已是世俗立言之巅,若是再加上一个正字,更是了不得。

郑大风虽然看上去吊儿郎当,但是在某些事情上,其实并不含糊。

郑大风不喜欢陈平安,陈平安何尝就喜欢这个小镇看门人了?

但是两看相厌,不等于可以只看对方惹人厌的地方。两看欢喜,则一样不可以只看到好的地方。

就像顾璨,小小年纪,性子阴沉,陈平安就很怕他在书简湖跟随截江真君六子茂,朝夕相处,最后顾璨变成自己年幼时最讨厌的那种人。李槐,刚离开家乡的时候,典型的窝里横,不知道如今变得如何了?敢不敢在朋友受人欺辱的时候,挺身而出,而不是像之前远游大隋,次次只敢躲在他陈平安身后?林守一,虽然早熟沉稳,是修道的良材美玉,一路潜心问道,陈平安就会担心潜心问道是好事,可若只是一心问道,连患难与共的李宝瓶李槐他们,在大道之前,林守一会不会觉得只是挂碍,从而不念旧情,双方愈行愈远,如何是好?

还有那最好的朋友,刘羡阳,很早就扬言要去看家乡之外最高的山,最大的江河,他这辈子绝不能死在小镇这么个小地方,那么刘羡阳会不会看惯了雄山峻岭和山上风光后,干脆就连家乡也不愿回了?

陈平安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所以他才会由衷羡慕范二的无忧无虑。

陈平安跟邻居宋集薪和杏花巷马苦玄不太一样,两位注定要一飞冲天的天之骄子,一个若是看到求而不得的好东西,宋集薪多半会冷嘲热讽,马苦玄一个心情不好的话,可能就会干脆一拳将其打碎,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要了。

陈平安略微收起思绪,继续翻开那本被郑大风临时取名为《剑术正经》的剑谱。

若说正经很大,剑术则就很小了,因为剑术是武夫剑客所学技击之法,往往只有练气士当中的剑修,才能言说剑道二字。被马苦玄活活打死的彩衣国剑神,梳水国剑圣宋雨烧,古榆国剑尊林孤山,松溪国剑仙苏琅,就都是山下武夫,大体上还是在混迹江湖,不被山上视为同道。

那个头戴斗笠腰挂竹刀的家伙,是一个例外,明明是天底下最牛气的剑修,仍然喜欢自称剑客,喜欢浪荡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