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样一来,他的身边就缺了一个像秦忠这样如臂指使好用的人。
现在有了高舍鸡父子的加入,这就让秦佾改变了原先的计划。
高舍鸡毕竟曾经是高句丽的王族,又统领过军队,应该是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
所以秦佾认为,将让他留在草店子村中去管理玻璃工坊,要比秦忠更加合适。
至于秦佾为什么会如此的信任高舍鸡,并不担心他将玻璃这种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无价之宝的秘密泄露出去?
答案很简单,秦佾准备将高仙芝留在身边做自己的书童。
这样一来,一方面避免了高舍鸡因为对玻璃制造技术的贪念而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能够体验一把大唐名将的养成游戏,亲自见证高仙芝的成长历程。
这对他这个历史专业的学生来说,自然有着让他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而对秦佾忠心耿耿,心思缜密又武功高强的秦忠,就能继续留在秦佾的身边。
也只有他陪在秦佾的身边,才能让秦佾感到些许的安心。
当明月高悬,四处早已是寂静无声的时候,秦佾终于在远方的黑夜中,看到一片如同剪影一般的建筑。
秦忠此刻也停下脚步,抬起头看向远方的村庄。
“大郎,那里就是二爷的庄子,此刻庄户人家应该都已经睡下了,咱们先回二爷的别苑住一晚上吧。”
说是秦怀道的别苑,实际上只是一个靠近渭河的小院子。
里面只有一个独臂的老仆看管,老人睡觉都轻,听到秦忠敲门的声音,絮絮叨叨的一边穿戴衣袍,一边提着一根扁担走去开门。
虽然已经是老眼昏,但老仆仍然一眼便认出了秦忠,连忙开门将他们一行放进了小院。
经过秦忠的介绍,秦佾这才知道,这位老仆名叫秦烈,原本一直是老国公秦琼的亲卫。
而秦烈失去的那支手臂,便是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证明。
在秦琼病逝之后,由于他已经是残疾,因此被秦怀道收留,送到草店子村,帮他看着别院。
一听说秦佾是老国公的孙子,历城县公的嫡长子。
秦烈顿时激动不已,他连忙替秦佾将卧房收拾出来,请小公爷早些休息。
经过将近六个时辰的长途跋涉,秦佾早就已经是精疲力尽,一躺到床上便沉沉的睡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当秦佾起来收拾停当之后,秦忠早就已经为他准备好了朝食。
一碗粟米粥,两三个和着野菜的高粱面窝头,再加上几碟农家腌制的爽口小菜,秦佾这顿饭吃的是酣畅淋漓。
“秦烈阿翁,”看见秦烈步履蹒跚的忙前忙后,秦佾连忙走上前搀扶着他。
“您就别忙了,坐下一起吃些东西。”
秦烈自小便跟在秦琼的身边,秦琼也是个爱兵如子之人,平日里对秦烈如同子侄一般。
因此,如今他与秦佾虽然是名义上的主仆,但秦烈却坦然自若,丝毫没有感到受宠若惊。
用满是慈爱的目光盯着秦佾看了许久,他这才咧开嘴笑了起来。
“像,真像,小公爷的样貌,与二爷年轻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秦佾扶着秦烈在桌边坐下,给他成了一碗粟米粥端到面前。
秦烈从盘子里拿起一个窝头,掰碎了放进粥碗中,用一个勺子舀着送到口中。
等到秦烈慢悠悠的将碗中的粟米粥和窝头都吃完,秦佾这才将怀中的丝帕掏出来递给他。
“阿翁,我想要在草店子村招募一些村民,办一个作坊,您看这件事.”
秦怡知道,秦烈不仅帮着秦怀道看着草店子村这个别院,其实也是他爹在这里职田的管事。
秦怀道在这里到月有八百多亩职田,全靠着这里五十八户、三百三十五名村民租种。
秦烈思索了片刻,缓缓的告诉秦佾了草店子村的情况。
秦怀道为人宽厚,每亩地只收三成的地租,再加上向官府缴纳的两成田税,村民们自家还能留下一半的粮食。
这要比其他地方的情况好上许多,在这个时代,一般情况下东家的租子已经收到了五成。
因为毗邻渭河取水方便,草店子村的土地也算收成不错,正常年景一亩地能出两石左右的粟米。
这样算下来,这里的村民每户家中除了地租与田税,还能剩下十几石粮食。
平日里合着一些野菜,再加上渭河里的鱼虾,他们的生活也算过得去。
收成好的年月,甚至还能省出一些粮食卖了,换一些其他的生活用品。
因此,草店村的村民都对秦怀道是感恩戴德。
秦烈告诉秦佾,以他的身份,若是想要在这里招募村民开办作坊,应该会有大批的人来应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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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