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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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哇得一声哭了。

我和孩子她妈:“……”

可我还得厚着脸皮供认事实,是的。

是谁?我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

“partner”太笼统,欠缺亲密,而“boyfriend”又太油滑,远不足以阐明他在我心里的地位。

我说,he’smylove.他是我爱人。

这个词从我口中吐露得如此自然,以至于我为那份同时上漾的温柔感到诧异。

他说,修好啦。

我扭头看他,想瞧瞧最终成果,却正巧对上他举起的相机镜头,咔嚓一声,掉下一张我托着腮帮发呆的照片,油墨快干时被他捏在手上,硬硬的卡纸甩出哗啦哗啦的轻响,递给我。

我刚看了一眼又被他夺去,煞有介事的说,要剪下来塞到钱包里。

我才不要和你的黑卡安全套塞在一起啊爸爸。

我一边腹诽他的幼稚,一边想找个能随身带着的他的东西,想了半宿。晚上我们睡在女主人精心布草的卧室里,美中不足的是,那有着四根漂亮床柱的大床宽度不足一米八,两个大男人不得不抱在一起。

一旦跟他做过了,任何带有那方面暗示的触碰都让我没办法无动于衷,我使劲按住他往我衣服里摸的手,怕在别人家里弄出尴尬的动静,恼羞地低吼:“你不要让国际友人对我们的生活作风感到不齿……!”

这里的夜晚温凉静谧,恬得一丝风都没有,灯光落下来,屋内那些富有异域风情的摆饰就只剩一片幽微的轮廓。他抓着我的手反剪到背后,这样就把我的上半身困在了怀里,挤上来咬我的喉结,气息细密如丝线般,捉紧我泛热的皮肤。

“你得许我食髓知味。”

何止知味。

他迟早把我偷得一点儿都不剩下了。

返程的航班在次日清晨,到家是下午五点多。

假期结束,他手头的琐事多起来,跟我一样下飞机开了手机,振铃就没停止过。我一手拖着行李一手拖着他去机场外打车,家里才下过一场湿寒的冬雨,树都结了冰,寒潮将至,气象台已经发布了暴雪预警。

我不怕死的提着他的衣领子吼他,你为什么只穿一件羊毛大衣!

他隔着白毛风高洁傲岸地回答,因为我帅。

我差点用围巾把这个美男子勒死。

即便我也认为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他的自恋更叫人心悦诚服了。

电话铃又响,他却没接,突然拉住我想缩回口袋里的手,说,宝宝又要弃我而去了。

这么大个人你有什么可委屈的。

我虽这么想着,仍是趁着周围没多少行人,胆大包天的凑上去,在他被围巾蒙着的嘴唇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隔挡的毛料保暖且柔软,那余温想必能在他嘴上多停留一会儿。

我说,明年见。

当晚我就回了学校,开始准